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依法执业承诺书
2020-09-03 09:46 0次
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,加强行业自律,营造公平有序、 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,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,本医疗机 构已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 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 健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并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遵纪守法,恪守医德,规范执业。
二、不在未取得或逾期不校验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 情形下开展诊疗活动,或在暂缓校验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活 动。
三、不伪造、涂改、变造、出卖、转让、出租、出借《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或将科室、房屋等发包、出租、出借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。
四、不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(急诊急救除 外)、或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,不违规擅自开展输液 业务。
五、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,或 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(急诊急救除外)。
六、不通过虚假医疗、诱导医疗、过度医疗等方式或采 取不正当手段欺骗、误导、招揽患者就医,套取或变相骗取 医保资金,为谋求高额回报而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。
七、不违法发布医疗广告。
八、不违规处置医疗废物。
九、不违规购进药品器械,或违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、 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。
十、不隐瞒、缓报或者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;不拒绝 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,紧急情况下服从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。
十一、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、规章等禁止的其他情形。 本医疗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,如有违反,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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